心者五脏六腑之大主也,诸邪之在心者,皆在心之包络。其死之速者,以既搏且鼓,阳邪之盛极也。
坎之为象,一阳居二阴之中。按,屡言血气之数,三阳皆同,三阴皆异,考之他条,微有舛误,当以此节为正。
味过于酸,则上之两焦弗能出入∶若留于胃中,则为吞酸等疾;若胃中温和不留,则下注膀胱,膀胱得酸则缩,故为癃也。颧为骨之本而居中部之上,故以应肩。
青者木之色,目者肝之窍。肉血有情,补形补气,故元气敛而汗自收。
见一症,治一症,合病则合治之,并病则并治之,如是而已,未闻可以六经通治也。神气已脱,故当立死。
三焦气治则脉络通而水道利,故曰“决渎之官”。藏,上、去声,下平声。